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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处理

1. 如车辆不慎出险,请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,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,避免发生再次性事故,并拨打以下电话报案:

  • 122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
  • 120急救中心(涉及人员伤亡)
  • 95511-9平安汽车保险公司报案
  • 0512-62580369通知费瑞兰

2. 为避免处理不当给您带来损失,请您按以下指引处理事故:

(1)双方交通事故:

       a) 请您立即停车,记录相关事故车辆的车牌号码,索要对方电话号码;

       b) 检查对方驾驶执照,如对方无有效驾照,请立即拨打122报警;

       c) 依据《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》所列的事故情形明确双方责任,如能达成一致:

  • 拍摄第一现场照片:全景照片(现场位置、痕迹、事故损失全貌,整车和路面情况一起拍,可从不同角度和距离进行拍照),物证及特写照片(两个车的车牌号、受损部位、受损程度等);
  • 驶离现场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;
  • 拨打95511-9,获得报案号和报险建议;

      d) 如果不能明确双方责任:

  • 请立即报警(122)等待警察处理;
  • 请于事故车后50米处安放随车附带的三角警示牌,同时将车辆双闪警示灯打开,以便使行驶车辆安全避让;
  • 拨打95511-9报险。

             e) 请根据报险处理建议,携带车辆行驶本和驾照,将车辆送到指定地点定损(定损时需要事故车辆同时到场以便勘察定损),并拨打0512-62580369通知费瑞兰。

             f) 请按指导收集理赔所需材料,并将材料交与还车门店。

(2)如遇对方车辆肇事逃逸的、对方车辆无号牌的、对方驾驶员无驾驶证或饮酒后驾驶车辆的,请您记录相关信息(如:车牌号,车辆品牌,颜色以及肇事地点)并立即报警(122),等候交警处理,同时请您致电95511-9以获得保险方面的咨询和建议,致电0512-62580369通知费瑞兰。

(3)如车辆与障碍物、建筑物发生碰撞,或车辆停放期间被碰撞而找不到肇事者,请您将车辆损坏部位以及碰撞物体进行比对拍照,并致电95511-9报险和安排修复,同时拨打0512-62580369通知费瑞兰。

(4)如遇重大交通事故且有人员伤亡的,请保护现场,并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台求助,同时请立即致电95511-9以获得保险方面的咨询和建议,致电0512-62580369通知费瑞兰。

(5)如遇盗抢事故,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,同时向保险公司和我公司报案,之后还应配合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做笔录及现场勘查,协助我司进行保险理赔。

3. 事故损失的垫付:

(1) 在事故索赔所需材料不齐的情况下,您需垫付本车维修费用(即支付材料缺失保证金);

(2) 如有第三方损失,相关费用需由您先行垫付;(在您全责或主责的情况下,如第三方同意在费瑞兰指定维修单位定损、维修,第三方损失将无需您垫付)。

     (3)为避免保险公司拒赔或视您放弃理赔,请您务必在出险之日起15日内将保险理赔所需事故材料完整提供给我们(特大人伤事故,或费用超 1万元,可相应延缓30日);感谢您的配合!

     (4)保险公司理赔结束后,我们会将所得理赔款中由您垫付的部分返还给您(具体费用由保险公司核损,最终返还给您的费用额度将按保险公司实际到位理赔款确定)。

注:发生事故后,请勿擅自维修事故车辆,否则您将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,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不足额理赔的部分,也将由您承担。